防彈衣應穿著(zhù)靈活,易于穿脫。穿著(zhù)后不能使兩臂的自由運動(dòng)及人體跪、跳、蹲、俯仰、轉體等動(dòng)作受到限制。
防彈衣的外套與防彈層部件規格相適應,應能分離。
3級軟質(zhì)防彈衣
1、執行標準:《GA141-2010 警用防彈衣》;
2、防護等級:3級;(須在檢驗報告中體現)
3、防彈層材質(zhì):軟質(zhì)(R);
4、參數:
(1)一般要求
防彈衣材料應無(wú)毒,對人體無(wú)自然傷害。
防彈衣應穿著(zhù)靈活,易于穿脫。穿著(zhù)后不能使兩臂的自由運動(dòng)及人體跪、跳、蹲、俯仰、轉體等動(dòng)作受到限制。
防彈衣的外套與防彈層部件規格相適應,應能分離。
軀干防彈層部件應標明彈擊面或貼身面。
(2)外觀(guān)要求
防彈衣的外套應無(wú)破損、浮線(xiàn)、漏針等缺
防彈層材料表面無(wú)破洞、深坑、劃傷、裂痕缺口、邊角毛刺等缺陷,金屬材料應進(jìn)行防銹處理,非金屬材料應均勻平整。
同一層防彈材料應均勻平整一致,無(wú)拼接、局部隆起、皺褶等缺陷。
由多層防彈材料組成的防彈層,各層規格尺寸應一致。軟質(zhì)防彈材料不應對原材料進(jìn)行化學(xué)及熱粘合處理。
防彈衣附件的防彈層結構和材料應與軀干防彈層部件一致。
(3)顏色:防彈衣外套顏色應為警服藍色。
(4)防彈層保護套材料性能
防彈層保護套為黑色,應不透光且密封不透水,封邊應均勻一致。
應具有抗滲水性能,耐靜水壓力應大于等于18kPa。
(5)防護面積:防彈衣軀干的實(shí)際投影防護面積應大于等于0.25m2。
(6)防彈性能
防護等級 | 槍彈類(lèi)型 | 槍彈初速(m/s) | 適用槍型 |
1 | 1964年式7.62mm手槍彈(鉛心) | 320±10 | 1977年式7.62mm手槍/ 1964年式7.62mm手槍 |
2 | 1951年式7.62mm手槍彈(鉛心) | 445±10 | 1954年式7.62mm手槍 |
3 | 1951年式7.62mm手槍彈(鉛心) | 515±10 | 1979年式7.62mm輕型沖鋒槍 |
4 | 1951年B式7.62mm手槍彈(鋼心) | 515±10 | 1979年式7.62mm輕型沖鋒槍 |
5 | 1956年式7.62mm普通彈(鋼心) | 725±10 | 1956年式7.62mm半自動(dòng)步槍/ 1981年式7.62mm自動(dòng)步槍 |
6 | 1953年式7.62mm普通彈(鋼心) | 830±10 | 1979式年7.62mm狙擊步槍/ 1985年式7.62mm狙擊步槍 |
注:防護等級6 級以上的列為特殊等級。采用防彈插板結構在局部達到4級(含)以上防護等級的防彈衣,需在相應等級前加“C”(表示防彈插板結構),同時(shí)應在“C”前注明所采用未加防彈插板的基礎防彈衣防護等級。單獨測試防彈插板防護等級時(shí),采用本表對應級別表示。
防彈衣按照表中不同防護等級規定的槍彈類(lèi)型和槍彈速度進(jìn)行試驗,在有效命中情況下,防彈衣應阻斷彈頭,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應小于等于25mm。
若在防彈層上加防彈插板局部提高防彈能力的防彈衣,應測試防彈插板覆蓋區域的防彈性能和凹陷深度,同時(shí)還應測試未加防彈插板的防彈層防彈性能和凹陷深度。
(7)耐浸水性能
常溫下在水中浸泡 30min 后,進(jìn)行防彈性能試驗,應阻斷彈頭,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應小于等于 25mm。
(8)環(huán)境適應性
高溫:在+55℃±2℃,恒溫4h 后,15min 內進(jìn)行防彈性能試驗,應阻斷彈頭,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應小于等于25mm。
低溫:在-20℃±2℃,恒溫4h 后,15min 內進(jìn)行防彈性能試驗,應阻斷彈頭,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應小于等于 25mm。
耐濕熱:在70℃±2℃、相對濕度 80%條件下,經(jīng) 240h 處理后,進(jìn)行防彈性能試驗,應阻斷彈頭,且背襯最大凹陷深度應小于等于25mm。
5、提供不低于100萬(wàn)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和責任保險。